关于认真做好江西农业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2     阅读次数:10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江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江西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双代会”各项筹备工作,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2年“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实行工代会、教代会两会合一,代表一致的原则。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江西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双代会”代表选举。

二、工作任务

1.代表名额按各分工会人数比例,并结合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1)。“双代会”代表以分工会为选区,到会教职工必须占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当选的代表必须获得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票。

2.“双代会”代表中,教师代表原则上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代表、女教师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和民主党派代表。

3.“双代会”代表条件:

(1)会议代表具有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的双重身份。凡我校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在校工作满一年的,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

(2)“双代会”代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要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开拓创新、求实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讲团结,讲大局,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校领导和工会负责人一般应是“双代会”代表候选人,按程序参加推选,选举时校领导原则上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联系学院参加选举,取得代表资格,但不占该学院的代表分配名额。

4.“双代会”代表产生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实行差额选举。各分工会在所在单位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双代会”代表条件和名额规定,采取二上二下的方式做好“双代会”代表推选工作。首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提名,提名情况汇总后报所在单位党组织,由党政工按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名单并公示,报代表资格审查组同意后,召开教职工大会选举正式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经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核并统一公示后,学校下发正式代表名单。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要做好“双代会”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江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

2.选举“双代会”代表是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符合条件的新一届“双代会”代表。

3.12月10前各分工会将确定的“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呈报表(附件3)报代表资格审查组。联系人:组织部刘洁,联系电话83828486。

4.12月20日前各分工会按校党委《关于召开第十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将“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相关材料(“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表、“双代会”代表基本情况汇总表)报校工会何冰,联系电话83813539。

 

附件:1.“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模板)及选票(样票)

3.“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呈报表

                                                                                                 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日

附件一(定稿).doc

附件二(定稿).doc

附件三(定稿).doc